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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#27楼] 第27章 破壳

楼主:动如参于商 · 发表于本楼 · 全文 1502 字 · 阅读约 3 分钟 · 主题:《快穿:命运从未公平希望偏偏无价

我从废墟里捡起那个烧得变形的红鹰面具,扣在脸上。从那天起,原来的猎人齐亚腾死了,活下来的是猎枭。

我还是个猎人,只是猎物变了。我不再追野兔和野鹿,开始狩猎巴别伦的士兵。我熟悉平原上的每一条沟壑、每一片芦苇丛,会在他们必经的路上挖尖刺陷阱,会趴在泥地里一动不动等上三个时辰,专挑落单的巡逻兵下手。那些穿着锃亮铜甲的士兵,在我眼里和荒原上吃人的恶狼没什么两样,都是毁了我家的畜生。

可一个人的力量终究太单薄。我杀十个,他们会派来一百个;我杀一百个,他们会调来一千个。巴别伦的军队像蝗虫一样铺天盖地,光靠我一个人躲在暗处放冷箭,永远也赶不走他们。

于是我找到了拉姆克,加入了阿斯兰卫队。

拉姆克是条硬汉子,也是起义的大功臣。是他第一个砸了铁匠铺举起反旗,是他拿着铁锤第一个冲上王城的城墙,兄弟们都愿意跟着他拼命。可他当不了领头人。他就是个只会打铁的粗人,能打能冲,却管不好越来越大的队伍,也想不出长远的法子。队伍里人越来越杂,各有各的心思,矛盾越积越深。没过多久,他就死在了一场内部的械斗里。

拉姆克一死,卫队立刻分成了两派。一半跟着我,另一半跟着类司。

类司和我完全是两种人。我是在泥地里打滚长大的猎户,他是阿斯兰老将军的儿子,正经的名门之后。起义刚闹起来的时候,他就带着家里的私兵、存了几十年的粮草和金银来了,一下子就成了卫队里最有实力的人。他有自己的大片庄园,有跑遍周边的商队,要钱有钱,要人有人。

他嘴上说和我们一样,都是为了复兴阿斯兰,赶走巴别伦人。可我心里清楚,他不是。他加入起义,不过是看着原来的王室烂透了,借着老百姓的怨气,名正言顺地招兵买马,把势力攥在自己手里。

现在名义上,我和他都是卫队的首领,一起带着大家打仗。可我们都明白,我们想要的东西,从来都不是一回事。

齐亚腾着手里刚熔好的铜片,思索着

类司带来了二十车粮草,三百把新锻的长刀,还有那满满一仓库的铜锭。

当时他拍着我的肩膀,笑得一脸真诚,说只要我能守住纽姆卢水坝,打退巴比伦的军队,从今往后,水坝的管辖权就全权归我,他绝不插手。

我看着他,没说话。

我心里比谁都清楚他打的什么算盘。他手里握着阿斯兰最精锐的私兵,有花不完的金银,有遍布各地的商队,可他就是不敢亲自带兵去守水坝。因为他知道,阿舒尔带来的是巴别伦的正规军,是真正上过战场的精锐,这一仗必然会死很多人。

他舍不得让自己的私兵去送死。那些人是他的家底,是他日后争权夺利的资本。而我的卫队,在他眼里,不过是一群可以牺牲的泥腿子。

他有实力,却没有民心。他身边的人,要么是冲着他的钱来的雇佣兵,要么是想跟着他谋个一官半职的旧贵族。他们打仗是为了钱,为了权,一旦打了败仗,跑得比谁都快。

可阿斯兰的老百姓信我。他们信那个戴着红鹰面具、在平原上猎杀巴别伦士兵的猎枭。他们知道我不会把他们当成牺牲品,知道我和他们一样,家破人亡,一无所有。他们跟着我,不是为了升官发财,只是为了能喝上一口干净的水,能让自己的孩子活下去。

类司就是看中了这一点。他想借着我的民心,借着我的卫队,去帮他打这场硬仗。赢了,他能借着击退巴别伦的功劳,名正言顺地成为阿斯兰的王;输了,死的也是我的人,他的实力丝毫不受损,还能反过来吞并我剩下的残部。

至于水坝的许诺,不过是一张空头支票。纽姆卢水坝是整个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命脉,谁控制了水坝,谁就控制了所有人的生死。类司那么精明的人,怎么可能真的把这么重要的东西交到我手里。

可我还是答应了。

我没得选。

我转头看向帐篷外,天刚蒙蒙亮,士兵们己经开始操练了。喊杀声此起彼伏,他们身上穿着我们连夜赶制的铜皮甲,手里握着磨得发亮的长刀。他们的脸上没有恐惧,只有决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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